赖清德敲打过英系,又恶整柯文哲后,魔爪开始伸向统派,以中华统一促进党(统促党)多人涉案为由,指示陈菊嫡系、“台独”打手刘世芳主掌的“内政部”,向“司法院”“宪法法庭”要求解散统促党。
统促党所谓多人涉案,主要还是政治案件,什么“国安法”、“反渗透法”、“两岸关系条例”……大多一审、二审都判无罪,或根本才刚起诉。然而,对“台独”当局来说,只要先动用检调工具,使之“成案”,一般民众就只会跟著觉得“有罪”,如同我六年前被起诉的“国安法”案,终在两年前获判无罪定谳,媒体却低调报导,或根本不谈。
赖清德当局提案解散统促党,暗藏“法理台独”">
中华统一促进党主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并诉求“阵前起义,不做炮灰”。
至于说统促党成员有触犯“组织犯罪”(所谓帮派)者,更不过是加码斗臭统促党的材料罢了。一个政党,党员、支持者来自社会各阶层,和这个党有无权利存在,有何相干?长年担任民进党台北市党部主委,深受蔡英文倚重为“国策顾问”的黄承国,谁都晓得他是“天道盟”(岛内知名黑帮)老大,那民进党要不要解散?
赖清德当局此次要解散统促党,根据的是“宪法诉讼法”,当中明文规定解散政党的条件,乃“政党之目的或行为,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者”。若说统促党主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就是“违宪”,那当初何以同意统促党成立?足见主张统一并无问题,甚至台当局所谓“宪法”就是以统一为目标。1991年,台湾曾发生“独台会案”,当时的国民党当局还认为“台独”团体是“违宪”叛乱,后经一番争论,岛内各界才得出“只要不使用暴力胁迫,统独都是言论自由范围”的共识,无论主张分裂国土或共产主义,“大法官”都认定合“宪”。
如今时移世易,“台独”已可大咧咧招摇过市,甚至坐上大位,而统派反要被安上“叛乱”罪名。记得2020年时,我曾几次上“公视台语台”节目,当时我就曾与一些老“台独”学者争论,按当前台当局仍奉行的“中华民国”体制,乃处于“国家统一前”的“不正常阶段”。既是如此,要说“台独”是言论自由,那统一当然也是,大家各自发展,他们听了也难以反驳。否则,就以目前岛内存在的小党“台湾基进”来说,他们连赖清德的“中华民国113年”、“中华民国台湾”论都不能接受,就是要推翻“中华民国”体制,建立“台湾共和国”,那不更该立即解散,怎还可以选“立委”(曾任“立委”的陈柏惟即由该党提名)呢?
赖清德当局提案解散统促党,暗藏“法理台独”">
“台湾基进”主张颠覆台湾当前体制,建立“台湾共和国”,更应立即解散。
有大陆朋友经常会问:“你们为何不去检举民进党才是‘违宪’?”但按台湾的规定,只有当权的执政当局有权提出解散政党案,一般人民向“宪法法庭”申请(确实有人向大法官提交过解散民进党案),只会被直接驳回。当年新党还是由郁慕明主席领导时,也曾向高检署检举赖清德的“台独工作者”之论触犯“内乱罪”,同样被以言论自由为由裁定不受理。
事实上,就以前不久才判决“立法院”监督法案“违宪”的审判长许宗力来说,他早在1998年就是帮助李登辉研拟“两国论”方案的重要幕僚,和蔡英文都是“两国论”的推手。由他解释的“中华民国宪法”,自然也不再是统一“宪法”,而是为“台独”服务的遮羞布。但无论如何,在两岸复归统一前,我们在台湾岛内的统派,仍要紧抓“中华民国宪法”这个支持我们反“独”促统的重要依据,不可轻易放弃!
赖清德当局提案解散统促党,暗藏“法理台独”">
台“宪法法庭”审判长许宗力就是“两国论”推手,其他“大法官”也都是民进党当局提名的“台独”分子。
当然,我早在两年前就提出,以当前“台独”全面执政的乱局,或许岛内统派也必须认识到,不必再执著于表面的党派形式,而要更务实、弹性、灵活的斗争下去。扩大统一战线,先与台湾一切不赞同两岸对抗路线的力量结合,应是当前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