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民间机构“中国青年救国团(以下简称‘救国团’)”2018年时被民进党当局“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党产会’)”认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逾16亿(新台币,下同)资产被要求移转公有,“救国团”虽兴讼但被台当局“最高行政法院”驳回。不过,国民党民代游颢等人现提案修“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增订但书,曾隶属台当局者,不算附随组织,更溯及既往到条例公布施行日起,要帮“救国团”解套。
国民党有望追回党产?37名蓝营民代提案为“救国团”解套">
民进党自2016年上台以来,先后成立了“党产会”和“促转会”,专门用来清算国民党。“党产会”成立之初,首任“主委”顾立雄即不讳言地指出,“党产会”就是为了算账,是为了“去除政党间不公平的竞争”。在这样的思想下,宋美龄在1950年成立的台湾“妇联会”、蒋经国在1952年组建的“救国团”等,名下财产和账户被冻结,大部分不动产也直接被民进党当局没收。
其中,“党产会”在2018年认定“救国团”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2022年开铡。“救国团”名下61笔土地建物及13.9亿余元被认定是不当取得财产,应移转为公有。另针对已移转他人而无法返还的建物和土地,追征2.4亿元,金额共163507万多元 。
而多位蓝营民代今提案修“不当党产条例”,提案案由指出,国民党民代游灏、陈永康、颜宽恒、张嘉郡、林沛祥、黄建宾、马文君、苏清泉、廖伟翔、徐巧芯、郑正钤等37人,鉴于“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实施情形,致生行政机关不当扩权,严重侵害公益团体(如:“救国团”)权益。
根据提案说明指出,1952年筹组成立的“救国团”,隶属台防务主管部门,为依“法”成立的准行政机构,非任何单位的附随组织;1969年解除与台防务主管部门隶属,成为社会运动机构,在台教育主管部门的辅导下,转型为民间团体;1989年登记为社团法人。 提案说明强调,“救国团”遭“党产会”认定为附随组织后,资产已遭全数冻结,严重侵害公益性社团法人自主运作与正常发展,并损害“财产权”。因此拟提案修正“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相关条文,是否有当?敬请公决。(海峡导报记者 林静娴 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