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医疗、教育等领域

在制定制度时应将其可能的外溢性考虑进去

南方医科大学俞莉因紧急救治患儿致上课迟到29分钟被学校处分一事,自6月16日开始在网上发酵,很多网友质疑校方的做法僵硬、教条,缺少基于现实考量的人文关怀,不仅与医生救人的天职背道而驰,也违背了教育的终极目标。我们难道要培养一个为了准时上课而见死不救的人,何况是医生?

事实上,对俞莉的处分,已经是校方考虑了其紧急救人因素后的处理结果——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因上课不守时造成授课延误在15—30分钟的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而处分通报称,考虑到俞莉当日行为“是为了抢救病人并非故意为之,且问题处理完后及时到达教室,将授课内容妥善安排,顺利完成授课任务,且未造成不良影响”,最终将此事认定为远轻于“严重教学事故”的“教学差错”,扣发其当月奖金2000元,在全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考核评优评选资格。

但很多网友认为,校方对事件描述的那些情节,与其最终的处分结果严重不符:一个对情况危急患儿紧急施救的医生,施救后紧急赶往教室,顺利完成授课任务,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却要遭受被扣奖金、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的处分?这样的医生和老师,难道不应该被肯定、表扬甚至奖励吗?她在这一事件中所体现出的紧急救治患儿且努力不影响教学的品质,不正是一个医生和老师身上所应有且应被广泛提倡的吗?不然,面对这一情景,校方能给出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吗——难道为了上课不迟到,放弃救助病情危急的患儿吗?

对这一可能性的担忧,正是很多网友关注此事的初衷。而按照校方制度的现有逻辑,是有可能导向这一结果的。如果是在其他领域,这种做法不一定能引发很大关注,但在医疗领域,这一逻辑就会激发出很多网友的受害者心理,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病人,也可能成为这一逻辑的牺牲品。在这一点上,很多人产生了强烈共情。

这可能也是校方始料不及的,因为对一个医生或老师的处理,总体上是校方的内部管理,只要被处分者接受处分,就算完成了一次管理,也会对以后类似的行为产生震慑效果。这次的不同在于,无论是医疗还是教育,都是社会性很强的领域,每个人都是可能的潜在当事人,他们关注此事,有时候是抱着通过改变这一事件的走向,甚至通过改变现有的制度,避免自己以后成为受害者的可能性。

这可能是校方以前忽略的一个平衡,就是校方的制度或行为,不仅是内部的,也具有外部性,需要考虑制度的外溢效应,不然其制度中的短板或者不完善之处,很容易招致外部的反作用,成为舆论热点,被放大被拔高,直至最终被舆论反噬。对外部性的考量,可能是包括医疗、教育等热门领域管理者的必修课,在制定制度时就将其可能的外溢性考虑进去,并以此倒逼,补齐制度中的短板和漏洞。医疗与教育领域已经发生了多起因内部问题引发外部关注的事件,还有类似事件发生,说明这些处于众目睽睽下的行业,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医科大学里另一个要兼顾的平衡,是老师与医生两种身份之间的平衡。这种平衡本应是一种常态,也早已经过了时间的磨合,应该非常成熟才对,但这次事件表明,学校虽然制度上对两种身份进行了区别,尤其对其中的时间分配方面,但这种区分还是基于常态化的,对各种紧急情况,或者说“例外”情况,没有系统化的预案。而像俞莉这次遇到的突发事件,在医院按说不应该是特别小概率的事件,但南方医科大学显然还没有系统化解决——所谓系统化解决,不仅包括遇到紧急情况时主管医生如何选择,还包括谁来填补主管医生留下的教学空白,以及如何评估处理紧急情况的各个环节等。这是一个需要区分优先级的过程,由于涉及生命健康,需要在很短的时间内作出决定,所以这一定是一个指向明确、事先就能预期后果的过程。比如俞莉事件中,如果应急预案里事先就确定一位完全能替代俞莉、不会耽误治疗时间和质量的角色作为替补,不仅患儿能及时救治,俞莉也能放心地按时上课,但这需要一个成熟的制度设计。

另外,基于医疗领域事件的突发性,制度还应该留出一些空间,以便给尚未发生的未知事件留出大胆试验的空间。

在俞莉事件发酵后的第三天,她被发现已经停诊。在一个事件成为热点的过程中,有时候具体的机构和个人只是一个象征,事件有时候会变成公众对类似事件情绪的一个投射,会给问题解决带来压力。对于这一事件的最终走向,还需要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