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让违规者付出应有代价能有效遏制医保基金滥用

9月27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有关情况。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颜清辉介绍,国家医保局充分借鉴吸收近20年来各地建立健全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的经验,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责任人进行记分管理,医务人员要遵守诊疗规范。为了进一步推动管理办法落地实施,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了指导意见,明确了管理目标、基本原则、记分标准和监督管理等关键内容,这是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标志性成果。

颜清辉介绍,《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都明确提出,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绩效控制,并赋予了医保部门对违规人员采取中止医保支付资格治理措施的职权。

国家医保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加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部门的协作。在各部门的支持下,把建立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作为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的重要规划,全力推进实施。

颜清辉表示,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是解决医保基金监管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但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依然屡查屡犯、屡禁不止。传统监管模式只能处罚医药机构、无法“监管到人”“处罚到人”是重要原因。这种传统监管模式既让少部分违法违规人员有恃无恐,对遵规守法者也不公平。通过建立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将监管触角延伸至具体责任人,对违规责任人进行记分管理,突出了监管的精准性,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能有效遏制医保基金滥用的现象,同时,这也是对遵规守法的医药相关人员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