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严厉打击系统性造假和配合造假。密切跟进系统性团伙型财务造假特征及演变趋势,依法从严打击通过伪造变造凭证利用关联方虚构交易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系统性造假的行为。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以及专业化配合造假的职业犯罪团伙,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
证监会等六部门:严厉打击系统性造假和配合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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