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经上海市政府同意,9月29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金融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按照因城施策原则,优化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政策。一是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二是降低房贷首付比例。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贷从“不低于35%”调整为“不低于25%”;实行差异化政策区域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调整。
上海:首套住房商贷最低首付调整为“不低于15%” 二套房贷调整为“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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