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多张罚单。其中,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因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被合计罚没17345002.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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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截图

包括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顾清良在内的13人对上述违规负有责任,均受到相应处罚。其中,顾清良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具体责任人及处罚如下:

1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顾清良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2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财富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兼财富管理中心跨境零售部总经理小企业业务一部总经理林飞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被警告,处罚款15万元。

3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跨境零售部小企业业务一部客户经理韩凌伟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被警告,处罚款10万元。

4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刘德生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被警告,处罚款5万元。

5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小企业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小企业与个银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小企业与个银评审部总经理小企业信贷中心总经理宋强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被警告,处罚款5万元。

6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小企业信贷中心总经理林绍阳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被警告,处罚款5万元。

7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风险监控官兼副行长周步飞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被警告,处罚款5万元。

8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小企业与个银风险控制部小企业与个银评审部审批人员陶解语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被警告。

9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跨境零售部小企业业务一部客户经理顾叶伟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被警告。

10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小企业与个银风险控制部小企业与个银评审部审批人员薛颖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被警告。

11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小企业与个银风险控制部小企业与个银评审部审批人员辜小亮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被警告。

12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小企业信贷中心经办吴詹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被警告。

13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小企业与个银风险控制部小企业与个银评审部审批人员胥健超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