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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保护日将至,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下称“中消协”)的维权年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中消协介绍,“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的涵义是,各级消协组织要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
为更好地激发消费活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凤凰网财经推出“3·15曝光台”系列报道,聚焦消费者集中投诉的典型案例。在金融领域中,利率过高纠纷频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2024年1月24日,裁判文书网发布一则关于消费贷高息纠纷的判决文书。据《裁判文书》显示,2021年8月25日,张强与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海尔消金”) 签订电子《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6000元,借款期限3个月,借款年利率为36%,还款方式是等额本息。
张强借款当日,海尔消金全额发放贷款。在偿还两期后,张强未按约定偿还,于2021年11月26日开始逾期,尚欠本金1266.58元及利息。
因此,海尔消金向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法院(下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张强立即向海尔消金偿还欠款本金1266.58元,并判令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直至还完。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借款合同,双方约定的贷款年利率为36%,而海尔消金在提起诉讼后并未要求张强按照合同还款,反而主动要求按照年利率24%计息。而这一诉求仍被法院驳回。
法院表示,对于海尔消金要求张强偿还欠款本金1266.58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但对于海尔消金要求张强按照年利率24%计息的诉讼请求,予以否决。
法院认为,海尔消金诉请按年利率24%计息,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案情,统一调整为违约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因此,法院判决张强返还海尔消金贷款本金1266.58元,并按四倍LPR支付利息。此判决为终审判决。(为保护个人隐私,张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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