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企业因涉嫌传销被罚”“某某企业存在售卖假货行为”,网络上的这些文章看似在揭露企业黑幕,实则是通过网暴手段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近年来,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制造、传播涉企谣言,以网暴企业牟取非法利益,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副厅长张建忠介绍,当前,检察机关办理的网暴企业案件中,有不法分子以“舆论监督”为名威胁企业、敲诈敛财。不法分子利用企业对舆情传播、声誉受损的畏惧心态,编造散布虚假的企业负面信息,讹取相关企业“封口费”。

还有不法分子以“维权”之名、行“索财”之实。部分不法分子通过“造假式”维权、“碰瓷式”维权等手段,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或诈骗。此外,团伙化、产业化作案趋势明显。不法分子成立专门公司,在多平台运营大量网站和自媒体等账号,媒体运营、信息发布、对接删帖“一条龙”作业。“网络水军”成为重要推手。借助舆情推手、“网络水军”推波助澜,涉企网络谣言负面影响呈几何倍增。

当企业遭遇网络暴力时,应该如何做才能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建忠指出,企业遭遇网络暴力时,要冷静处理,依法维权。一是做好证据保存固定。企业可以根据网络谣言的影响范围、证据收集难易等,将内容虚假程度高、性质情节相对恶劣、与维权关联度高的证据及时保存固定。二是申请网络平台处理。企业可以及时向网络平台投诉举报,通知其对相关虚假、侵权信息采取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防止不实言论持续扩散发酵。三是运用法律手段维权。企业可以依法向行政执法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由执法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惩治。

今年初,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其中,对维护网络营商环境,依法打击利用网络谣言、网络舆论非法敛财、损害企业商誉相关犯罪提出明确要求。

各地检察机关依法追诉了一批利用网络传播涉企虚假信息、蓄意造谣抹黑企业、以“舆论监督”名义损害企业商誉,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案件,对企图通过网暴企业非法获利的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张建忠表示,检察机关将依法严惩网暴“按键伤企”有关犯罪,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惩治通过网络制造、传播、利用虚假涉企信息对企业实施的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以及为网暴企业等不法行为推波助澜的“网络水军”所涉犯罪。加快研究制定办案指导意见,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尺度,规范引导网络行为,为社会公众依法用网划清底线、红线。

此外,协同联动推动综合治理。加强与网信、工信、公安等部门合作,密切关注相关犯罪发展趋势,深挖背后产业链利益链,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综合治理。

在加强普法宣传方面,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揭示网暴企业的社会危害,传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强烈信号,营造更优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