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筱赟律师

2024年9月7日,我发布了《湖南衡阳摩天轮案:没有社会危害性,不能定性为违法!》,针对衡阳官方处罚“周某散布谣言案”提出疑问。

没想到,9月8日,就有自称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的民警要求我删帖,但当我要求他告知姓名和警号后,从此就没了下文。这是真的公安,还是有人冒充呢?

摩天轮事件,湖南衡阳市有关部门真的在非法删帖吗?

此事的起因,是9月2日,衡阳市蒸湘区公安通过《衡阳日报》公布了5起网络谣言违法行为,其中第一起“周某散布谣言案”,原文如下:

“2024年7月27日,违法行为人周某为吸引他人关注,跟风欲博取流量,而在某APP上散布有关衡阳摩天轮相关的相似五张拼接不实图片,并配文:咱也是第一批坐上的人。致使部分网友信以为真,引来大量转发扩散,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周某被蒸湘公安依法行政处罚。”

摩天轮事件,湖南衡阳市有关部门真的在非法删帖吗?

这就是网友热议的“吹牛皮第一批坐上衡阳摩天轮被行政处罚”事件。

摩天轮事件,湖南衡阳市有关部门真的在非法删帖吗?

我在之前的文章中已经指出,吹牛皮是否违法,要看其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网民周某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到底体现在哪里呢?

从9月8日中午开始,突然有自称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的民警,频繁来电和发短信,要求我删帖。我多次要求其告知姓名和警号,此人就没有下文了。

摩天轮事件,湖南衡阳市有关部门真的在非法删帖吗?

此人说,我的文章没任何问题,是他们公安的通报没说清楚,所以造成了误会,希望我删除。可是,既然我的文章没有任何问题,凭什么又要我删除呢?

摩天轮事件,湖南衡阳市有关部门真的在非法删帖吗?

此人所谓的误会,是指网民周某吹牛第一批坐上了衡阳摩天轮,但7月27日,“当时衡阳市摩天轮正在开始建设(预计2024年9月20日试运行),造成部分不明真相的市民结伴前去游玩,乘兴而来败兴而归,造成不良影响。”

但是,“摩天轮还没建好”、“不明真相的市民败兴而归”,这两个细节,在通报原文中,根本就只字未提!

而且,这两个之前未公布的细节,完全不影响我文章的结论,即:吹牛皮第一批坐上还没建好的摩天轮,根本够不上行政处罚。

这人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吗?原文被浏览了多少次?浏览者中多少人去了摩天轮?怎么证明现场这些不明真相的市民,是看了该网友的发布而去的呢?这两者有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吗?这种所谓不良社会影响,达到了要对其行政处罚的程度(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吗?

全中国10多亿人,哪个敢说自己没公开吹过牛皮?如果这种吹牛皮就要被行政处罚,那人人都要被行政处罚吗?

我更感到疑惑的是,打电话者,真的是民警吗?

可能性一:他真的是民警。但既然是以职务身份处理此事,他为什么拒绝告知姓名和警号呢?

可能性二:他不是民警,接到删帖的任务后冒充民警,要求删帖。那他背后的指使者,到底是谁呢?

不论是哪种可能性,都很奇怪。多位网络大V,发布了对此事的批评。但他们都没有接到这个电话。

9月20日-22日,湖南衡阳举办第三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当地政府非常重视。这本来是好事。但据说因此当地有关部门对衡阳的负面信息非常忌讳。所以,真的是你们在指使非法删帖吗?

如果当事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财物以外的其他非法利益(如地位、荣誉等),构成招摇撞骗罪。判3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判3-10年。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如果当事人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偿删帖,根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判5年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判5年以上。

所以,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周筱赟律师

写于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