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一条打假博主上门打假网红“东北雨姐”遭殴打的消息引发关注。打假博主“大娃”公开怒怼“东北雨姐”直播间中售卖的红薯粉条里没有红薯,只有木薯。9月24日,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介入调查。

道歉、赔偿乃至封禁一段时间,之后卷土重来?有网友质疑:“网红,尤其是一些头部主播,犯错成本是不是太低了?”

“目前,平台对主播的惩罚力度并不够。”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迪认为,直播带货平台应该建立更为严格的内部处罚机制。一旦主播带货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虚假宣传,平台应当采取措施,如下架涉事商品视频、限制其带货权限、减少流量支持,甚至暂停其直播资格。这种惩罚不仅可以减少违规行为的重复发生,还可以增强主播的责任感。吴迪说,对于那些有过“翻车”历史的主播,平台可以设立流量和推广的限制,增加对其推广商品的审核力度。同时,通过引入第三方质量评估机构,对头部主播带货的商品进行事前筛查,避免和减少问题商品进入市场。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号朋认为,监管部门应采取分级监管模式,将头部主播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于头部主播的违法行为,采取各种处罚和限制措施,如限流、禁播等,甚至“杀一儆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尹旭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快制定和完善针对直播带货行业的法律法规,明确主播、平台、商家等各方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为监管部门提供明确的执法依据。需要在全链条对带货主播套牢法律责任“紧箍咒”。应通过全链条法律责任的设定,加强对直播带货全过程的监管,包括商品选品、直播内容、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从而有效遏制带货“翻车”乱象。“关于法律红线的划定,一方面要明确广告代言的连带侵权责任,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如果进行虚假宣传或夸大产品效果,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应依法承担广告代言的连带侵权责任,承担更换、退货、退还货款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黄尹旭说,这就要求主播在推荐商品时,必须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误导消费者;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安全,对消费者负责到底。

他进一步提到,推动成立直播带货行业协会或组织,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引导主播和平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遏制头部主播带货“翻车”乱象,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带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