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丨余晖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9月25日消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彬被开除党籍。

李彬,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1980年11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省委批准,李彬被处理!曾私自阅看含有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等内容的非法出版物

公开资料显示,李彬长期在牡丹江市工作,早年他曾是牡丹江市宾馆职工、牡丹江电冰箱厂职工,1988年8月成为牡丹江市政府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科员,当年12月成为牡丹江市财政局办公室科员,1993年任牡丹江市财政局劳动服务公司业务部副经理。

之后,李彬先后在多个岗位任职,担任过牡丹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环卫处党委书记、处长,牡丹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等。

省委批准,李彬被处理!曾私自阅看含有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等内容的非法出版物

2021年6月,李彬出任牡丹江市人大常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24年6月,李彬被查。

此次通报提到,李彬违反政治纪律,私自阅看含有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等内容的非法出版物。

另外,他还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房产,违规接受宴请;在转业安置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以帮助他人借款为名索要钱款等。

通报称,李彬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彬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