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内发现偷拍,经营者不知情就没责任了吗

媒体调查发现,偷拍已经形成了黑色产业链,其中民宿、酒店是重灾区。

近日,一博主发布视频曝光称,在石家庄几家民宿内发现多个偷拍摄像头,并遭到民宿业主等人的围殴。9月24日晚间,当地警方通报称,已对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三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三人与民宿业主并不相识。针对民宿业主的过激行为,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坦白说,在民宿或酒店客房内发现摄像头的事件此前并不少,这次之所以引发较大关注,更大的“痛点”在于事后处理。比在民宿内发现摄像头更让人愤怒的,是涉事民宿业主不仅没有认错道歉,反而认为视频发布者影响其经营,其间发生推搡、辱骂等过激行为,实在令人不解。

从目前的通报看,涉事民宿业主是因为围堵、对车辆轮胎放气等行为被治安处罚。偷怕的罪魁祸首当然是偷拍者,但也应该厘清,在类似事件中,哪怕经营者事先不知情,就对客房内的窥私摄像头完全没有责任吗?

对于此类情形,《民法典》第1198条其实有明确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现实中,也有住客在类似遭遇中拿到补偿。今年6月,一男子在三亚某酒店洗澡时发现摄像头,不接受酒店“只退房费”的处理,与酒店反复交涉后,不仅得到了赔礼道歉,还拿到了一笔补偿。作为服务方,未能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近年来,民宿、酒店房间内发现摄像头的事件频发,经营者应该有针对性的防范意识和措施。比如建立日常的巡查机制,在住客退房后,除了进行卫生清理外,也完全可以使用较为专业的设备检查一遍房间,及时发现隐患,避免一拨又一拨住客被长期偷拍而不自知,同时也减少自身的责任风险。

而当住客自行发现问题后,民宿经营者或酒店管理人员的第一反应,也应该是道歉、报警,并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协助住客维权。

窥私摄像头泛滥,也在倒逼管理制度的改进与完善。年初发布的《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就明确,旅馆应当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客房内未被安装偷窥、偷拍、窃听等设备。事实上,一些负责任的酒店已经给保洁员和客房经理配备了红外检测设备,在顾客入住前会对房间进行扫描,使其成为客房日常服务的一道固定工序。

值得一提的是,有媒体调查发现,偷拍已经形成了黑色产业链,其中民宿、酒店是重灾区。甚至有前民宿老板爆料,个别民宿店老板盈利的主要方式并非依靠房费,而是依靠售卖偷拍视频与直播收费观看。对于这类主动为之的偷拍黑产,更应严厉打击、连根拔起。

一家民宿或酒店安全不安全、让住客放不放心,是消费者的主要评价标准之一,也理所当然是住宿行业基础服务的一部分。

近些年来,随着各地文旅产业的发展,酒店和民宿业生意日趋火爆,就更应该重视消费者体验。无论民宿还是酒店,其经营和管理人员都应该认识到,不能总指望住客去发现问题、去维权。窥私摄像头已经是影响服务口碑的“地雷”,排雷工作有必要、有义务提前做、做细致,这是分内责任,不是附加服务。

此次事件发生后,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纷纷表示不敢住某地某家的民宿,甚至表示“不敢住民宿了”,这何尝不是一记沉重的警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