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河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玉祥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玉祥利用担任河北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主任,河北省纪委副厅级纪检员,河北省监察厅副厅级监察专员,邢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石家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河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玉祥,1966年4月出生,河北临西人。
陈玉祥长期在河北省纪委任职,2023年12月他任上落马。今年6月,陈玉祥被双开。通报指出,陈玉祥执纪违纪,执法犯法,热衷于吃喝享乐,长期频繁接受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干预和插手司法及执纪执法活动;甘于被“围猎”,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