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陈先生遇到了一个神通广大的女人,据说是一个律师,姓蒋,我们姑且称为蒋律师吧。
如何神通广大呢?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一方若干次找交警,希望查找自行离开了现场的另一方,交警一直坚持说事故现场监控不全,无法追踪到事故的另一方。可是,处理事故的辅警介绍的蒋律师表示,交8000块钱,就能帮助找到人。
2023年12月18日18:46,陈先生骑一辆电动自行车在武汉市沿珞喻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光谷转盘处时,与另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陈先生倒地受伤。对方是一个外卖小哥,大概是觉得自己没责任且急于去送外卖,先行离开了现场。
当晚,陈先生觉得自己的伤情较为严重,报了警。
可是,报警后负责处警的交警多次表示无法找到外卖小哥。
2023年12月18日到2024年1月12日,陈先生先后六次、陈先生的妻子先后五次去交警大队,要求查找那个先行离开的外卖小哥,接待的警员均表示没有监控,无法查找。
2024年1月2日武汉市公安交管局东新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陈先生无责。
除了多次去交警大队要求查找外卖小哥,陈先生还多次给市长热线、110等部门机构打电话求助,均无果。
2024年1月9日,因多次向交警部门等机构求助查找先行离开现场的外卖小哥无果,陈先生被迫向武汉市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留言求助。
武汉城市留言板,是武汉市网上群众工作部集中受理办理网民群众诉求的互联网平台,号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开通以来替武汉市民解决了大量现实问题。
陈先生留言表示,希望交警部门找到“肇事逃逸者”。
2024年1月12日,武汉市公安交管局东新大队在城市留言板回复:我队调取事发路段城市监控,由于监控覆盖不全,无法对肇事车辆进行追踪。
武汉东新交警大队的意思很清楚,监控不全,无法找到肇事车辆。
然后,1月13日,负责案子的辅警给陈先生介绍了蒋律师。蒋律师表示,只要陈先生支付8000元,可以一周内帮陈先生找到肇事车辆。找到人以后,她将协助陈先生拿到赔偿,但赔偿金的10%需要支付给她。
陈先生答应了。1月18日,蒋律师通知陈先生,查找肇事车辆的事有眉目了,让陈先生准备好约定的钱。
“你交钱我就处理下一步,你确定搞就把钱交了…你不用担心,你的担心都是多余的,我既然收了你的钱,事情肯定会给你办好的。”蒋律师说。
1月20日,蒋律师通知陈先生,快递小哥也找到了。很快,陈先生在交警队见到了当日与自己发生碰撞的外卖小哥,交警大队做出了外卖小哥逃逸负全责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神奇的是,蒋律师告诉陈先生,号称监控覆盖不全的东新交警大队居然又发现并找到了监控,而且通过监控认定是陈先生撞了外卖小哥。
大概了解了上述情况后,我非常困惑不解:陈先生多次要求交警部门查找肇事车辆,交警都以没有监控推脱,甚至在他向城市留言板求助后,交警大队仍然回复说监控不全找不到,但负责案子的辅警介绍了蒋律师后,监控不全无法追踪的外卖小哥居然神奇地找到了。这个蒋律师是何方神圣,能找到交警都说因监控不全无法追踪的事故当事人?
陈先生认为,明明可以找到人,但负责案子的交警部门多次说没有监控无法追踪到外卖小哥,要收钱的律师介入后,外卖小哥就找到了,他怀疑负责案子的交警辅警与所谓的该律师勾结牟利,因此一直不愿意支付说好的8000元费用,双方至今仍未达成一致。
因为陈先生四处投诉,蒋律师后来不再敢说约定的8000元是找人的收费,而慢慢改称为“律师费”或“代理费”。
交警说找不到的人,要收钱的蒋律师为何说一周找到就一周找到了呢?她,究竟是什么人,与交警是什么关系,能如此神通广大?陈先生很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