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文清蔓

“法院怎么判我都接受,但是孩子交给他妈妈抚养就行,我可以每个月给抚养费!”8岁男孩身患多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父母三次起诉闹离婚,夫妻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要求法院判给对方。

10月21日,这起离婚案件,在麻城市人民法院木子店法庭开庭审理,原告方的离婚诉请被驳回,夫妻二人被要求“依法带娃”。(10月23日极目新闻)

父母都不想要8岁残疾儿子,媒体:极其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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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理由千千万,很多时候都是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这一回夫妻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着实让人意外。当事双方供述,夫妻两人在外打工,孩子主要由爷爷奶奶抚养。双方感情破裂,婚姻无法维持,孩子的抚养问题是双方的争议点。因孩子身患多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且经常需要做康复治疗,孩子的爷爷奶奶身体不好,没办法继续照顾小孩,于是互相甩锅,企图让对方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

毫不夸张地说,这对父母的行为是极其不道德的。孩子身患多重疾病,本就需要父母更多的关爱和照顾,本就需要一家人共渡难关,但他们却三次申请离婚,相互推诿,相互指责,不愿承担抚养责任,将孩子视为负担,完全忽视了血浓于水的亲情和为人父母的基本责任。这种行为不仅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也会给孩子的心灵带来巨大的伤害。

法院依据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是正确且合法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可逃避。在这起案件中,父母双方都拒绝抚养身患多重残疾的孩子,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和道德底线。法院的判决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也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

离婚的前提,不能搁置孩子的合法权益。婚姻看似是夫妻双方的事,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样是受保护的。孩子是活生生的人,不是双方踢皮球的道具,更不能因一厢情愿就甩包袱。这一案件的审理,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即离婚自由不是夫妻双方说了算,不能想离就离,更不能以牺牲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代价。社会各界应关注后续的执行情况,确保父母能够真正履行自己的责任。

往小了说,这是系紧了这一小家庭的责任,为孩子的成长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往大了说,这将促使更多的人在面对离婚和子女抚养问题时,认真思考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家庭责任的重要体现。无论夫妻关系如何变化,都不能忘记自己作为父母的责任和义务,要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法院依法发出《家庭教育令》,为全社会敲响了警钟,提醒人们要重视家庭教育。父母不仅要给予孩子物质上的支持,更要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关爱和教育。在家庭中,要培养孩子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让他们在健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