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关键的不是所谓的道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与其拿着道德显微镜去审视,不如拿着法律放大镜去透视

知道在某些社交工具上聊天可以“阅后即焚”,可你知道酒店订单也能“订后即焚”吗?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近日,有网友使用某OTA(在线旅游)平台订酒店时发现,平台上有一项“订后即焚”功能,使用该功能“住后订单自动删除,保护隐私不被泄露”。该功能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评论“除了出轨,谁还有这个需求?”也有网友担忧,一旦入住出现问题,如何凭借“消失的订单”维权?

酒店订单可“订后即焚”,是在鼓励出轨吗?

由“订后即焚”功能联想到“偷偷开房,暗暗出轨”的不道德行为,难言突兀:毋庸讳言,订房信息可“订后即焚”,的确能给部分“既要,又要”的人以“毁单灭迹”的机会——都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可有的人是既要为又想不为人所知,而“订后即焚”的保密性似乎就为见不得光的逾矩行为提供了防护罩。

在“开房”被赋予了很多暧昧想象的当下,允许用户将订房信息抹除,很容易被视作对破坏风纪之举的纵容。但就此断定OTA平台推出“订后即焚”功能是鼓励出轨,兴许是道德先行地“不惮以最坏的恶意去揣测”企业的市场化行为。

将酒店订单“订后即焚”,指向的未必是偷感十足的避免出轨行为被暴露,也可能是单纯的不想个人隐私被泄露。

从原理上讲,“订后即焚”,意在通过赋予信息生命周期,确保信息的私密性和安全性。现实中,诸如此类的保护隐私功能设计还有很多,如无痕聊天、预设密信、闪照、双向撤回等。严格意义上讲,朋友圈“仅三天内可见”、聊天“2分钟内可撤回”,也是另一种“阅后即焚”。这些防泄露导向的功能,成了许多年轻人抵御信息“裸奔”的防御机制,相当于为信息安全上锁。

若是往不好的方向揣测,所有的防信息泄露措施都可能变成“越过道德的边界,走过爱的禁区”的屏障。但隐私保护本身的正向价值,不该简单被代入“捉奸者”角色后的桃色想象给抹杀。

要而言之,保护隐私的价值排序要优先于窥私捉奸。不排除有些人的隐私中含有“禁忌之恋”的成分,但保护隐私的法定权利应该得到保障——不能因为一部分人“防止奸情暴露”的不正当需求,就否定另一部分人“防止信息泄露”的正当需求。

毕竟,现实中不乏酒店预订信息泄露的情况,就引发了很多人的担忧。在此背景下,一些人出于信息安全考量使用“订后即焚”也在所难免。比起泛道德化的指责,更值得关心的问题或许是,“订后即焚”会不会以保障用户权益之名给用户维护权益制造堵点?

订单信息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是用户隐私,另一方面是购买服务凭证,一旦订单自动删除,会不会让消费者在出现纠纷需要查询订单详情、核对消费金额、查看入住时间时面临困难?

这就要求,平台方需要完善“订后即焚”功能的使用说明和风险提示,确保用户能够充分了解并正确使用该功能,避免误点误用的情况。用户在选择“订后即焚”功能前,也宜尽量确保保存所有与订单相关的证据,如支付凭证、行程单、短信、邮件等,方便日后维权。此外,用户勾选“订后即焚”后平台是否可保留数据,又有没有义务主动恢复数据,也都需要法律层面予以明确。

因而,酒店订单可“订后即焚”,最关键的不是所谓的道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与其拿着道德显微镜去审视,不如拿着法律放大镜去透视。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佘宗明

编辑 汪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