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没有当庭宣判,黄先生悬着的心也一直没有落下。
去年6月,重庆黄先生雇60岁的李先生做装修吊顶,施工期间,李先生从围墙上坠落昏迷不醒,出院一个多月后在家中离世。
后来,李先生的家人将黄先生告上法庭,索赔120万余元。重庆渝北区法院一审判黄先生赔偿95万余元。
黄先生不服,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他认为,李先生事先隐瞒了高血压等疾病,坠落的围墙不在施工范围内,并且具体死因不明,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其表示,愿意给一定的人道主义补偿,但不认可一审法院判其承担80%的费用。目前二审已开庭审理。
【1】帮朋友打理装修时发生意外
去年6月,黄先生通过卖材料的商家推荐,请李先生做大约6平方米的吊顶,工价400元,包干。
黄先生告诉九派新闻,房子是他朋友的,因为朋友没空,所以他帮忙打理。
一审判决书载明,2023年6月,黄先生经人介绍联系李先生,双方口头商定由李先生对渝北区某某房屋外围墙上方的管道进行包装美化,包装所需材料、场地由黄先生提供,验收完成后付款。
黄先生表示,李先生所干的活就是吊顶,李先生作为专业施工人员,自带施工工具,不受时间限制,独立施工,他站在脚手架上就能施工。因为约1.6米高的脚手架高度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高处”作业标准,黄先生没有购买高空作业的安全器材,但口头嘱咐李先生要注意安全,李先生也回应“要得”。
6月28日,李先生来施工,次日没来。6月30日他再次前来施工,当天下午,李先生电话告知黄先生前去验收。下午3时许,黄先生来到施工处,赫然发现李先生倒在地上,昏迷不醒。他当即拨打120和110,并联系了李先生的家人,治疗时垫付了部分医药费。
监控视频显示,当日15时12分,李先生从围墙上坠落,头部着地,手上抓有一根已变形的铁栏杆。
判决书显示,李先生受伤后前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治疗,实际住院35天。出院诊断显示其患有28项病症,包括多发性大脑挫裂伤伴出血、中度贫血和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左侧椎动脉闭塞等。
出院医嘱载明,建议外院继续治疗,建议继续口服左乙拉西坦预防癫痫病3月等。
出院记录。图/受访者提供
据红星新闻报道,庭审笔录显示,李某家属称出院是因为无钱医治。
据黄先生了解,李先生出院后并没有遵医嘱继续治疗。一个多月后,李先生在家中去世。黄先生称,其家人没有报警,也没有做尸检,死因并未明确,就已经将李先生安葬。
之后,李先生的家人将黄先生告上法庭,索赔120万余元。
【2】争议:民事责任应如何承担
一审判决书显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认为,双方在该案中的争议焦点为:一、李先生家人请求主张的费用是否合理;二、本案民事责任应当如何承担。
对于第一点,法院对李先生家人主张的费用基本予以支持,费用合计1202697.9元。
对于第二点,法院认为,该案应认定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管道包装的位置距离地面三米左右,黄先生作为雇主,在雇佣他人从事高处作业时应当提供安全措施,但其举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曾经向李先生提供了安全绳或者安全帽等措施,也未进行安全提示,故其对李先生的死亡负有主要责任。
因为李先生自身患有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其坠落并不排除系因自身疾病原因导致的,其对自身坠落具有一定过错。法院酌情认定由被告黄先生承担80%的费用,即950865.12元。
判决书。图/受访者提供
黄先生不能接受,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他有许多不解之处。一来李先生施工内容只需在脚手架或高凳上作业即可,他为何爬到两米多高的围墙上?围墙上端是空的,没有任何施工区域。
再者,李先生事先隐瞒了其高血压病情。在一审审理中,黄先生委托法院就李先生坠落前是否失去意识或身体控制能力所致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李先生坠落前不排除自身因素(疾病)或工作中不慎意外因素。
鉴定意见。图/受访者提供
且李先生出院一个多月后没有遵医嘱转院继续治疗。黄先生称“出院记录上清楚载明,他的左侧肢体可自主抬起,表明治疗已有所好转,如果回家继续治疗,他仍有可能健在,但出院回家一个月后却蹊跷去世,死因至今未明。”渝北区法院的判决书上,法官并未对双方争议较大的死因问题作评述。
最后,黄先生也不认可法院认为该案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认为他们之间应该是承揽关系,因为李先生是自己定施工时间,自己携带专业施工工具,作为专业人士独自作业,完工后经验收合格,黄先生才支付那400元费用。
【3】逝者家属:我们很理性
今年11月5日,该案二审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没有宣判。
黄先生表示,法官归纳的庭审焦点有3个,即受伤和死亡原因、双方之间的关系、责任比例。
现在,黄先生在等法院的判决,心情焦虑。他为李先生的离世感到痛惜,也愿意支付一定的人道主义补偿,但无法接受一审判决。
“如果是我给他提供的工具出了问题,比如梯子不结实、绳子断了,导致他离世,我认赔。事实上不是这样的,是他擅自爬上围墙坠落。”他觉得有太多细节值得好好讨论。
这件事给他的生活也带来很大影响,他经常半夜惊醒,有时他也想多赔点钱从痛苦的漩涡中走出来,但近百万的数额让他无力承担。“如果一审判的不是这样,哪怕是赔个十几万,我也就认了,我希望调解,对方不同意。”
11月26日,李先生的女儿李女士告诉九派新闻,父亲昏迷后没有醒来过,现在已经过世,“事情的经过只有他(黄先生)和我父亲知道。”
至于出院后是否继续接受治疗,李先生具体死因是什么等,李女士不愿多说,“我们很理性,没有和他们去闹。我们已经很心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