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海宁市人民医院胸外科主任、主任医师刘磊过人行横道时被撞,因伤医治无效逝世,享年45岁。据家属及医院方透露,事发时路口黄灯持续闪烁,肇事司机开车看手机,过斑马线时速度未放缓。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向九派新闻表示,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司机开车看手机,在下坡处本应减速慢行,却没有减速,也没有认真观察,致一人死亡,如果认定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取得家属谅解,有可能宣告缓刑。

律师分析45岁主任医师过马路被撞身亡:肇事者开车看手机,或处三年以下徒刑

刘磊。图/海宁市人民医院

据九派新闻此前报道,逝者母亲讲述,事发当晚,刘磊把车停好后过马路回家,差三四步路走到斑马线中间的绿化带处,此时红绿灯为黄灯持续闪烁,一辆车下坡经过此处,车主看手机未注意,导致车辆左侧挂到刘磊腰部,将其撞倒,头部着地,撞在绿化带三角形的墩子上,当场受伤昏迷。

海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海洲中队一位民警称,事发于夜晚,两个人都没看清。其称,在人行横道上,行人具有优先通过权,车辆应该让行。此次事故的具体责任划分,需等待相关部门判定。

九派新闻记者 杨冰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