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采访是记者的权利。”
针对总台央视记者在河北三河燕郊采访爆燃事故遇阻一事,中国记协发文表示,记者如实报道现场情况,冷静专业客观进行报道,遵守新闻伦理规范,能最大程度缓解公众焦虑、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互联网上,有一种声音认为记者要“服从安排”,不要添乱帮倒忙。这种“绝对理性”的审视在无意中其实是把一些地方政府视为绝对正确的一方,反倒是把记者视为了生事的一方。在这种逻辑催动下,与地方政府不相向而行、甚至发生冲突那就是媒体滥用监督权。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媒体的监督和一些地方政府应对舆情时藏着掖着的心态,在本质上就是对立的,而媒体实施监督,就是要揭露地方不愿意主动呈现的东西。
至于有些网友鼓吹的记者要“服从安排”,本质上就是服从被监督对象,从而让渡了记者的监督权,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
媒体实行报道权与服从不服从无关,只与真相和人心有关。
在近年来的舆论场上,机构媒体往往是一个动辄得咎的存在。比起自媒体可以随意在评论区与网友互怼、攻讦,一些机构媒体因不迎合极端情绪而面对舆情汹涌的时候往往只能无言以对,需要指出的是,若媒体追求中立都要付出代价,这显然是可悲的。
此外,舆论场上不乏有被监督者在白纸黑字的真相前依然选择反扑媒体的案例,被监督者基于自身“声名受损”的利益考量选择颠倒是非这也还罢了,如果公众还自发迎合这种打着理智名义的反智,则是自发掉进了逻辑陷阱中,这值得警惕。
说到底,舆论场不应该觉得媒体实行监督报道就是有原罪,不应预设媒体的立场,当媒体面对不公正对待时,把“受害者有罪论”归咎到替“受害者”发声的媒体身上,让媒体战战兢兢不敢说话,恐怕最终受害的还是全社会的利益。
一些地方政府也应该站在更高的维度上看待和理解与媒体之间的关系,二者之间表面上的“不和谐”其实也是为了追求更大的和谐,那就是以人为本、人命关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