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裸聊敲诈等新型网络犯罪增长很快。这类犯罪行为已形成专业化的黑色产业链,分工明确,通过“软暴力”手段对受害人形成心理控制,由于担心社会形象遭受毁灭性打击,受害人被反复敲诈,也不敢报案和出面作证。面对这类严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国应当多措并举,打防结合,让防范意识深入人心,让违法犯罪无所遁形。
网络裸聊敲诈,危害群众财产安全
今年由于媒体报道以及热门上映影视作品的影响,缅北电信诈骗已经为民众所熟知。
到了下半年,尤其是在缅北战事又起的情况下,这一地区的电信诈骗情愈发牵动人心。
直到11月12日,浙江温州公安机关决定对明学昌、明国平、明菊兰、明珍珍4人公开悬赏通缉。11月16日,在缅甸各方的大力配合下,明国平、明菊兰、明珍珍3人被成功抓获并移交中国公安机关,中缅联合执法取得重大战果。
从新闻上看,似乎打击缅北电信诈骗已经取得了很大成果。
然而电信诈骗并不只停留在缅北,如果对某个类型的电信诈骗,比如以网络裸聊方式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就会知道,打击境外电信诈骗仍然任重道远——很多电信诈骗可不止在缅北,还分布在东南亚乃至全世界更为广大的区域内。
“网络裸聊”是指通过具有视频功能的网络社交软件进行裸体视频聊天。
在这个过程当中,犯罪分子通过诱导受害者暴露性器官进行聊天,偷录视频并且截图,再利用木马软件获取当事人亲友的联系方式,向当事人进行敲诈勒索。
这本质上就是一种“性勒索”,或者是网络化的“仙人跳”。
2017年,我国首次出现了团伙形式作案的裸聊敲诈勒索犯罪,也就是著名的“湖南2·12特大跨国新型网络犯罪专案”。
在该案件中,犯罪分子有组织地隐匿在境外,利用微信裸聊,截取国内受害人的不雅视频,借此实施敲诈勒索,由于涉案金额超过千万,案件受害人上千名,遍布全国20多个省份。
然而,裸聊敲诈仍未销声匿迹,从2020年开始又迅速发展,至2023年呈现出多发高发态势。
这可能是因为疫情期间,人们封闭在家,只能通过上网消遣娱乐,无聊烦闷的居家隔离生活,让许多人产生了在网上寻求刺激的想法,这就给犯罪分子提供了趁虚而入的机会。
再加上此类犯罪作案方式简单,犯罪容易得手,犯罪分子有恃无恐,变本加厉连续作案。
为打击犯罪,相关部门也在积极作为。2023年8月,公安部派员率北京、山东公安机关民警组成工作组赴印尼开展工作,抓获了153名实施跨境裸聊敲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
在司法实践中,自2020年开始,已有相关案例将裸聊敲诈勒索犯罪主犯定性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这对网络裸聊敲诈勒索犯罪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2020年12月24日,公安部明确将“裸聊”敲诈勒索犯罪列入七大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当中。
作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裸聊”敲诈勒索犯罪并没有传统黑恶势力犯罪的暴力特征,而是通过使用“软暴力”手段对被害人形成一定的心理控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受害人不愿声张
目前,裸聊敲诈的作案方式已非常成熟,多数是分工明确的专业化团队,甚至是多个团伙分工协作。
根据犯罪团伙的内部分工,大致可以分成四个组。
第一组技术组,负责购买大量的用户信息,并且用虚拟技术注册大量的社交帐号,通过美女头像和性感图片吸引受害人。
此外,还会购买或者制作木马软件盗取受害人的通讯录信息,制作裸聊视频,甚至是利用AI技术合成仿真人。
第二组聊天组,当受害人上钩之后,聊手负责与受害人聊天并引诱其下载木马APP盗取通讯录,引诱受害人裸聊。
第三组敲诈组,截取到受害人的通讯录、裸聊视频之后,敲诈组向受害人勒索钱财,否则将向通讯录的家人朋友发送其裸聊视频。
犯罪团伙完成第一笔勒索后,往往会向受害人继续要钱。
勒索理由层出不穷,会以删除视频、删除通信录、删除备份、技术费、管理费、名誉损失费等各种名目不断进行敲诈勒索。
第四组洗钱组,犯罪分子收到钱款之后,洗钱组负责将钱款通过各种方式取出提现。
在这样的犯罪过程中,还引发了上下游产业链的形成。比如,专门售卖用户信息的渠道、专门做木马程序的非法商贩、专门的洗钱团伙等等。
这些上下游产业的形成,降低了裸聊敲诈犯罪的技术难度和准入门槛,导致了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此类犯罪中,也增加了打击的难度。
更值得关注的是,裸聊敲诈类案件当中受害人不敢报案、不肯出面作证的情况不在少数。
由于裸聊类敲诈勒索犯罪涉及受害人隐私的特殊性,很多受害人注重自己的隐私,担心自己的社会形象遭受毁灭性打击。
因此,出现警方上门取证时受害人依然不承认自己遭遇敲诈的情况,更不用说主动报案。
根据以往打击此类犯罪的情况,发现一个团伙敲诈勒索的受害人甚至达到十余万人之多,而其中报案的人却寥寥无几。
这类“不愿声张的心理特点”与我们所处的文化环境有一定关系。
虽然现代中国性文化的氛围相较于以往要开放不少,但对于我国大多数人而言,仍然秉持着比较保守的性道德观念和性行为态度,
如果受害人的视频图像流入自己的“朋友圈”,自己可能会遭受社会污名化。
这种污名化可能会导致受害者无法获得工作、或者维持现有工作,进而导致受害人丧失经济来源以及名誉受损的结果。
犯罪分子也正是利用受害人这一心理特点,对其进行敲诈勒索。当被敲诈之后,受害者往往选择沉默的态度,而不是寻找法律援助。
例如,“湖南2·12特大跨国新型网络犯罪专案”中,尽管被害人有1000余人,但真正选择报案的人并不多。甚至有人因为害怕对方真的把裸聊视频传到自己的工作单位,主动从原单位辞职。
总的来说,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形成了成熟的上下游产业链,而受害人出现不敢报案、不肯作证的现象,社会危害广泛。
犯罪团伙流窜境外,精选对象建立信任
近年来,国内通过对网络诈骗等一系列网络犯罪进行高压打击,这类犯罪集团几乎在中国境内绝迹,而是转移到东南亚的一些国家。
他们在柬埔寨、缅甸、越南等地建立电信网络犯罪窝点,且为了躲避侦查,犯罪集团会定期在境外各地区之间流窜,变换作案窝点,想要准确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轨迹具有很大的难度。
此外,这些团伙有着严密的分工,包括人员招募、绩效考察、财务分配等。在人员招募方面,也上演着“孤注一掷”。
犯罪团伙通过欺骗、引诱等方式招揽成员,所招揽成员多为青年人,甚至有少量未成年人。
对于欺骗引诱来的新人,犯罪者会统一收走其身份证件。他们对不听话的、违反规定的、逃跑的员工实施辱骂、威胁、殴打、非法拘禁等。
在目标选择方面,裸聊敲诈不同于“撒网式”的电信诈骗,大多选取经常使用各类网络社交软件的青年群体和离异人士,大多为男性。
这类群体对异性存在生理欲望,寻求刺激甚至猎奇的心理特征明显。
而受害者之所以会落入陷阱,除了这些心理需求外,更关键的是犯罪团伙的花样话术。
首先,犯罪者利用虚拟定位,通过社交软件上的附近交友功能,使得受害者相信聊天对象身处附近。
在聊天过程中,犯罪者会针对虚拟定位的所在地特征选择相应的话术。
其次,犯罪者会针对受害者在社交软件上所发的动态对其性格特征进行一个基本的判断。
在聊天时往往会有意无意的透露出一些信息,比如会表示自己刚来到这里,没有什么朋友,工作压力也很大。
受害者往往对其编造的经历产生共鸣,进而产生信任。
而对于戒备心较强的受害者,他们会通过在聊天过程中主动释放“善意”来增强信任。
比如对受害者相貌的“赞美”,感情生活的积极关注,营造“知心姐姐”的形象。
还有人在浏览短视频平台时,容易被妙龄女子热舞视频吸引,主动给人发私信,没想到对方回复了,一步一步引诱下载App,从而进入了裸聊的陷阱。
针对不同受害人设计不同剧本,使得受害人敞开心扉,放下戒备。
在建立起足够的信任之后,犯罪者通常会选择晚上10点之后进行裸聊敲诈。
一方面,白天的学习工作让裸聊这件事的发生难度加大。
另一方面,犯罪分子想通过剥夺睡眠来削弱受害者的警觉性和认知力。
睡眠剥夺的实验表明,人的注意力和认知处理能力会随着睡眠剥夺时间的长短发生显著下降。
在网络裸聊敲诈的案件中,整个敲诈的过程会持续数个小时。
犯罪者通过线上交流与受害者保持互动,不停的发信息和打电话,甚至短信轰炸和电话轰炸来剥夺其睡眠,以此攻破受害者的心理防线。
随着判断能力的下降,受害者很可能抱着“破财消灾”的想法交付了财物,也真正跌入了犯罪者的陷阱。
在此类案件中,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从数千元到数十万元,由于受害人担心隐私被公开而不敢报案,只能被反复敲诈。有些人甚至需要靠借贷度日,生活因此也发生了重大变故。
多措并举,对网络裸聊敲诈打防结合
目前,从国家层面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力度越来越大,国务院先后牵头发起了“净网行动”和“断卡行动”,有力打击了电诈的上下游犯罪。
不过,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然在不断地升级作案方式、翻新作案手法,相信打击网络诈骗仍然是一场持久战。
面对网络裸聊敲诈勒索犯罪,我们要未雨绸缪,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做好犯罪预防,打击工作也会更容易些。
首先,面向广大人民群众要做好预防性宣传教育。
在线下渠道,可以在人口密度大的场所如学校广场等投放公益广告;在线上渠道,可以通过短信、电视节目的形式向群众普及网络裸聊诈骗的形式和危害。
还可以与自媒体“大V”合作,在短视频平台以故事短片等形式普及宣传,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报案意识。
劝诫群众不要随意接受陌生邀请,谨慎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和网页,建立良好的社交习惯,莫要被花花世界迷惑了双眼。
对于已经上当受骗的受害人,还要及时做好心理疏通,维护他们的自尊心和荣辱感,引导受害者走出阴霾,培养积极健康的人格,敢于与违法行为作斗争。
其次,针对金融机构和社交平台,要加强警企合作,强化监管力度。
金融机构方面,可以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裸聊敲诈勒索犯罪的洗钱环节进行学习和刻画。
建立对应的模型,对可疑账户和转账进行预警和止付,打击裸聊敲诈勒索下游的洗钱方面的犯罪。
社交平台方面,要加强实名身份认证管理,提高注册门槛,核实和监督身份信息真实性,严格执行一人一号。
对于未实行互联网实名制、案件频发的网站和平台,要从重处罚,强制关闭网站和平台,吊销营业执照。
最后,要加强与境外警察部门的执法协作。
裸聊敲诈是跨境网络犯罪的一种,这是一个国家单打独斗难以应对的,加强跨境执法合作和应对全球化犯罪的必备之举。
目前,我国已经与东盟建立了完善的合作机制,应继续强化协作,包括建立常设性警务机构,加强网络犯罪的情报交流和共享。
还要优化对外沟通联络机制,破除国与国、国与地区的壁垒障碍,共同构建更加务实高效的全球警务合作网络。
以开展交流论坛、开设中外警务学习班等形式,为打击跨境犯罪积累并借鉴经验。
值得注意的是,裸聊敲诈勒索犯罪团伙大多在经济不发达的东南亚国家实施犯罪,这些地区执法力量薄弱。
对此,可以充分利用国际刑警组织在打击网络犯罪方面的作用,利用国际刑警组织平台,加强区域合作。
总的来说,网络裸聊敲诈的案件具有隐匿性、复杂性,我们应当多措并举,从群众层面、企业层面、国家层面做好长期工作,让电诈防范意识深入人心,让网络违法犯罪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