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第一财经 刘凡 

遭中安科(600654.SH)索赔15亿后,招商证券(600999.SH)反诉追偿2.87亿元,双方诉讼纠纷持续升级。

11月18日,中安科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安消技术”)等近日被招商证券起诉追偿,涉案金额2.87亿元。

关于本次诉讼情况,第一财经记者从上述两家公司获悉,此次诉讼是此前中安科提起诉讼之后的延续。

10月12日,中安科公告称已起诉招商证券。原因是招商证券在担任2013年重组项目的财务顾问时,未能勤勉尽责,导致信息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和虚假记载,给中安科带来了重大损失。同时,招商证券也未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致使重组置入资产的评估值被严重虚增,进一步损害了中安科的利益。

关于追偿事宜,招商证券相关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此前对投资者索赔已经“应赔尽赔”,现在提起诉讼也是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招商证券向多被告追偿2.87亿

此次被告阵容庞大。公告现实,涵盖中安科中安消技术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恒汇志”)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5家企业,以及8位自然人。

据介绍,招商证券在2021年5月和2022年9月分别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裁定,在提供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服务时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需承担25%的连带赔偿责任,并受到行政处罚。

招商证券起诉状中称,公司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发布信息的质量负有最终责任,除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人无权披露应公开的信息。根据法院判决,其已赔付2.79亿元,现向其他被告进行追偿,要求中安科等被告赔偿支付的赔偿款利息及相关费用共计2.87亿元(暂计至2024年10月25日)。

中安科相关人士回应表示,公司有权向招商证券起诉索赔,招商证券也有他们的权利起诉,“目前双方均已提起诉讼,等待法院最终判决认定结果”。

并购重组信披问题引发纠纷

今年10月,中安科对招商证券提起诉讼。中安科提出,因招商证券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未能按照约定依法勤勉尽责履行财务顾问的职责,专业判断出现严重错误,导致公司在重组项目中信息披露出现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致使公司遭受行政部门处罚,向投资者支付了巨额赔偿;

此外,招商证券亦未能对本次重组活动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未能帮助公司识别重组项目中的重大风险,对本次重组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错误意见,导致重组置入资产评估值严重虚增,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导致了公司重大损失。招商证券的违约行为既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反了双方合同的约定,系造成公司损失的直接原因。

而关于上述的“重大资产重组”,事情起源于2013年。当时,中安消技术通过并购,借壳中安科前身飞乐股份在A股上市。

2013年,飞乐股份进行重组并购入中安消技术100%股权,招商证券为其提供独立财务顾问服务。2015年重组完成,飞乐股份更名为中安消技术,后变为中安科。

但一年后中安科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被认定在重组中未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盈利预测信息,导致估值虚增。中安科中安消技术及其控股股东中恒汇志均被处罚。之后,中介机构招商证券和瑞华会计所也被追责,招商证券被罚没6300万元。

目前,中安科要求招商证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5亿元,包括向投资者支付的赔偿款公司支付的罚款金额虚增评估值的对价,并退还财务顾问费3150万元及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