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315|法律咨询还是保险敲诈?起底“人伤黄牛”利益链">
当一起不幸的交通事故意外发生,却总有一群人尤为兴奋与活跃,他们是游走在保险理赔产业链上的“人伤黄牛”。这批不法分子以为伤者“代理”理赔为由,通过不法手段向保险公司索取高额赔付。而在链条之中,更是出现医院内部人员伤残鉴定人员理赔员乃至律师的身影。
“人伤黄牛”的存在,侵害当事人权益,也破坏了保险市场乃至司法秩序。这条利益链包含哪些环节,案件发现难点有哪些,当事人应如何防范与规避等问题,均值得审视与关注。
“热心大哥”还是诈骗“黄牛”?
因交通事故意外而造成多处软组织损伤,并有两根肋骨骨折的刘先生,在张家口市某医院住院养伤。期间,一位“热心大哥”主动找到刘先生搭讪,称可帮助刘先生代理保险索赔事宜,赔付额度将高于此前刘先生与保险公司商谈的赔偿金,但代价是刘先生向该“热心大哥”支付10个点的费用,以及伤残鉴定费2000元。
“我侧面打听了下,所谓的伤残鉴定并不是对我实际伤情进行鉴定,而是他拿到一份夸大我伤残情况的报告。但之前我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已经接触过,他们也大概了解我的实际伤残情况,我担心这个虚假报告惹麻烦,最后也没有答应这个大哥的’代理’”,刘先生对蓝鲸财经记者回忆道。
刘先生所遇,即是“人伤黄牛”的经典套路:不法分子以“索赔中介”“法律咨询”的名义,以“有办法获取高额理赔款”为由,向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的伤者收取代理费,然后通过伪造资料等手段,通过调解投诉诉讼等方式向保险公司索取高额理赔。
还有更“贪心”的黄牛,则会直接买断伤者的赔付权,获取伤者的个人信息,在保险公司处获取理赔款后,欺瞒并仅将部分赔款提供给伤者,其余赔款则被其私吞。
亚太财险近日接到一位伤者咨询:伤者称某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要求与其签订理赔代理协议,该伤者来询问协议中的赔偿金额是否与保险公司的核定金额相符。经核实,咨询人因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构成十级伤残。住院期间一名自称某律师事务所人员陈某与伤者搭讪,自称能够为其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根据伤情承诺给予伤者理赔金额12万元。但经核实,伤者实际可获得的赔偿金额为18万余元。
殊途同归,“从事故伤者角度而言,其合法权益被侵占,最终也未能得到应有的赔偿金额。”泰康在线车险人伤理赔负责人向蓝鲸财经具体分析道,“不法分子诱骗伤者代为理赔,阻碍客户与保险公司正常沟通,屏蔽保险定损信息,最终赚取高额理赔差价或索取高额手续费”。
利益链背后:团伙作案,涉医险律等多环节
透视案例来看,获利者看似仅有所谓的咨询律师,但其实“人伤黄牛”链条中参与者众。
首先,在黄牛的获客阶段,会纠集医院的内应,如护理员保洁员等,了解哪些病人是因交通事故入院,大概的伤残等级情况等,或是直接安排“业务员”长期在医院交警部门外蹲守。
“入院当天有位大哥来打听过我受伤的大概情况,我以为是护工找工作,简单聊了下,但后来没再见过这个大哥了”,同样遭遇“人伤黄牛”欺诈的李先生在向蓝鲸财经讲述其遭遇时回忆道。
招揽到“客源”后,黄牛再通过“有合作关系”的鉴定机构,为其出具伤残等级虚高的司法鉴定书等。
获取虚假鉴定书后,“黄牛”与保险公司理赔,或是通过律师进行诉讼,骗取虚高的保险理赔款。其中,不乏知情的理赔员或律师,也在利益诱惑下参与到链条之中。
“对于有一些缺乏案源的律师而言,他们可能会和所谓法律咨询公司或者对外宣称法务的人员进行合作”,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李昔弦律师介绍到,“背后逻辑在于,由业务人员去招揽用户,他们将之称为’生意’,法律咨询公司提取回扣后,将这个案件当做资源卖给律师,交由律师处理。”
在“人伤黄牛”利益链背后,更是涉及多处违法之处。
李昔弦律师向蓝鲸财经记者分析指出,首先,在于宣称的“有办法获取高额理赔款”,其实是指出具虚高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后的索赔,这其中必然涉及与某鉴定机构或者某法医的串通。
同时,扰乱正常保险秩序,实质是对保险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诈骗或敲诈勒索。从司法角度而言,也是罔顾法律事实,甚至是采用非法手段干预司法公正。
而此类案件,易发却不易察。
一方面,“人伤黄牛”多是团伙作案,专业精细,“团伙成员分工明确,从吸引伤者骗取代理授权编造索赔资料,到最终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领取赔款,多人参与协同作案”,泰康在线车险人伤理赔负责人向蓝鲸财经分析道,“参与‘人伤黄牛’团伙运作的人员中不乏具备专业技能的律师法医医生等。这些本应该利用专业知识服务消费者的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保险欺诈,手段极为隐蔽,导致识别难度极高。”
同时,李昔弦律师根据既往案例总结指出,司法鉴定本身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对于当事人或者保险公司而言,都很难在短时间内准确发现鉴定等级的问题。“此类案件通常是当保险公司在核对保单时发现理赔金额偏高,随后原告又在诉讼或调解过程中同意大幅减让赔偿金时被揭穿。”
勿成“人伤黄牛”违法犯罪工具,谨慎保管个人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蓝鲸财经在多个社交平台检索相关信息时注意到,其实有不少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伤者均接触过“人伤黄牛”,或是被前端“业务员”接触或打听过。
对于这条埋得深涉及环节多的利益链,除依靠司法机关的发现与查处外,还需消费者保险机构等共同发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行业秩序。
业内保险机构向消费者建议,伤者积极应与保险公司理赔员直接联系,获取最全面真实的理赔信息,不轻信案件无关人员“高额理赔”承诺,不参与索赔资料造假。同时注意不向陌生人泄露个人信息,不将银行卡给与他人使用,不委托他人代收赔款。在理赔环节,对于委托他人处理的案件,消费者要与保险理赔人员核对最终赔付结果,核对个人赔款是否一致。
当涉及到法律相关问题时,李昔弦律师建议称,当事人应尽量选择正规渠道咨询和处理相关法律问题,如果担心业务人员假冒律师,可以在咨询时查看律师执业证件,或者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律师名字和律所。
立足于机构视角,泰康在线车险理赔部建议,一方面,保险机构需要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事故当事人建立有效沟通途径,及时解答消费者理赔问题,让消费者安心,并及时宣传人伤赔偿法律依据,减少消费者被人伤黄牛诱骗的概率。
后续则需注意实时跟进伤者损伤情况,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为伤者解决抢救费用;跟进治疗进展,待伤者伤情稳定后,组织事故双方调解;结案时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理赔结案方式,视频调解线上理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