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1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多张罚单。其中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不合规贷后管理不到位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承兑贴现资金管理不到位等多项违规被罚款420万元。

图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截图

8位支行责任人受到处罚,其中包括4位支行行长。时任光大银行长春宽城支行行长杜勇时任光大银行长春宽城支行客户经理刘耀光对贷前调查不尽职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光大银行长春大马路支行行长胡亚光时任光大银行长春大马路支行客户经理李广鑫对未严格落实“实贷实付”,贷款资金滞留借款人账户;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光大银行长春大马路支行行长刘贞男时任光大银行长春大马路支行公司部经理魏鸿鸽对贴现资金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光大银行长春橡树湾支行行长张斌时任光大银行长春橡树湾支行客户经理谢潇缇对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承兑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