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12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富滇银行曲靖分行保山分行合计被罚140万元。

富滇银行曲靖分行因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80万元。

富滇银行保山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行业被罚60万元。

时任富滇银行曲靖分行客户经理钱姝婕对该行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富滇银行保山昌宁支行行长宗相明时任富滇银行保山分行风险总监赵振银对该行“贷款‘三查’不尽职,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行业”负有责任,均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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