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7月份,我国完成备案并上线能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大模型已达190多个,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选择空间和差异化体验。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被摆到创新发展的重要位置,展现出广阔前景。

  近年来,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模型研发算力建设和行业应用等方面取得显著进步,涌现出很多高水平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发展报告(2024)》显示,截至2024年6月份,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用户规模达2.3亿人,初步构建了较为全面的人工智能产业体系,相关企业超过4500家,核心产业规模已接近6000亿元,产业链覆盖芯片算法数据平台应用等上下游关键环节。2023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一系列举措,旨在规范并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进展不小,但挑战也不可忽视。在数据方面,高质量中文语料库有限,行业数据共享与开放性不足;在算力方面,自主高性能芯片研发滞后,算力基础设施与全球领先水平仍存在差距;在内容安全方面,生成内容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存在风险,如数据隐私泄露虚假信息生成等,亟需建立健全的安全标准和监管体系。针对此,应从产业企业消费者等层面着力,丰富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在政府层面,加强对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的宏观指导和规划。进一步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数据算法主体场景等相关规定,提高系统性连贯性和协调性。加大对关键技术和核心算法的研发投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提供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进行技术创新。

  在企业层面,应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力度,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推动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吸引和培养高端人才,形成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更多领域的广泛应用。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和伦理规范建设,重点围绕敏感数据的窃取破解篡改等攻击活动,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机制,提升数据安全防护和治理能力,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

  在消费者层面,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和引导,提升其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通过媒体宣传科普讲座等方式,普及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基本知识和应用前景,增强消费者的科技素养和创新能力。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蒋 健 彭 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