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丨余晖
据最高检12月29日消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董云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董云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董云虎,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浙江仙居人。
董云虎曾在中央党校工作,出任马列所副所长兼人权研究中心(人权研究室)主任。
此后他历任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23年1月他转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7月12日,董云虎任上被查,他是去年以来第五个落马的正部级“老虎”,也是二十大以后首个落马的正部级“老虎”。
就在落马前两天,7月10日,董云虎还出现在公开报道中。
12月12日,董云虎被双开。
通报提到,董云虎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背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部署要求,将政协委员资格等私相授受,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提供帮助;廉洁底线失守,长期占有公物,由他人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搞权色交易;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贪婪无度,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融资贷款、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