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人贩子”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将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据央视新闻报道,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重审一审判决,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杨妞花:第一次看到余华英垂头丧气、双手发抖,她真正感觉到了害怕

▲庭审现场 图据央视新闻

11时许,于1995年被余华英拐走、寻亲十余载的杨妞花走出法庭。杨妞花称,听到余华英再次被判死刑的那一刻,她不禁激动落泪。“我第一次看到她垂头丧气、双手发抖,我知道她真正感觉到了害怕。”

杨妞花表示,余华英除了提出上诉外,没有道歉,也没有其他任何表示。作为受害者,杨妞花有充分的勇气和决心迎接二审的到来。

杨妞花的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由于在重审阶段余华英拐卖儿童的数量从11名增加到了17名,此次一审判处死刑并不意外。余华英已提出上诉,案子将会迎来二审,而杨妞花一方也会做好充分准备迎接二审到来。

杨妞花:第一次看到余华英垂头丧气、双手发抖,她真正感觉到了害怕

▲余华英受审 资料图片 图据央视新闻

2023年9月1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审理查明,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共拐卖儿童11名。

2023年,余华英藏匿多年的丈夫王加文落网,此前余华英未曾供述的犯罪事实得以水落石出。

2024年1月,央视新闻报道,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王文广律师告诉红星新闻,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是指除此前判决中提及的11名儿童外,余华英还拐卖了另外6名儿童。也就是说,余华英拐卖儿童的人数增至17名。“原判遗漏”的6名被拐儿童中,有4名儿童是1993年至1994年间被拐走的,分别来自贵州安顺的两个家庭,系余华伙同已故前夫龚某良拐走。另外2名儿童系余华英伙同王加文,分别于2002年在大理、2003年在丽江拐走。

余华英出生于1963年,户籍在重庆。2004年,她就因拐卖儿童罪被云南大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经减刑,余华英于2009年刑满释放。值得一提的是,余华英为了牟利,甚至卖了自己的亲生儿子。2022年,余华英被警方抓获。

杨妞花是曾被余华英拐走的孩子之一。杨妞花于1990年出生在贵州省毕节织金县。1995年,5岁的杨妞花被余华英拐卖到邯郸市某村。村民王某芹买下杨妞花,给其聋哑、单身的儿子做养女。

2021年5月,杨妞花通过社交软件发布寻亲视频,被堂妹看到,随后双方取得联系。在“宝贝回家”志愿者的帮助下,经过DNA比对确认,杨妞花终于与家人团聚。

寻亲成功后,杨妞花得知,她被拐后,父母因过于悲痛于1997年和1998年相继离世。姐姐寄人篱下,早早外出打工,多年来从未放弃寻找自己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