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泸州警方获悉,泸州合江警方经过数月缜密侦查,成功侦破“杨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查获非法捕捞渔获物1500余公斤,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6人被法院依法判处刑罚。同时,合江警方向贵州省赤水警方移交非法捕捞水产品涉案人员12人。

据警方介绍,2023年5月9日2时许,合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工作线索,在合江县车辋镇先锋村一赤水河河段处,将正在“电鱼”的杨某某、胡某某二人当场抓获,并当场查获高压电瓶1个、逆变器1台、增氧泵2台、铝合金材质机动船1艘、皮划艇1艘、面包车1台,现场查获各类野生鱼类80余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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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指认作案船只

随后,民警顺藤摸瓜,抓获非法捕捞嫌疑人简某某以及非法收购渔获物的熊某某等4人,并起获犯罪嫌疑人精心藏匿在河边竹林中的一艘小木船。而正是借助该船,嫌疑人多次水中非法捕捞作业。为了掩人耳目,犯罪嫌疑人每次下水得手后,都会把小木船抬上河岸藏匿,并在船身披套迷彩布进行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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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伪装藏匿的“渔船”

合江警方查明,2022年2月至案发,杨某某、简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伙同合江籍、贵州赤水籍非法捕捞人员,于凌晨时段在赤水河多处河段用电鱼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将渔获物多次贩卖给贵州遵义市、赤水市及四川省合江县等地的餐馆和个人。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共抓获涉及赤水河合江县河段非法捕捞涉案人员6名,并向赤水警方移交赤水河赤水市河段非法捕捞涉案人员12名,成功打掉了一个盘踞在川黔两地,集“捕、运、销”为一体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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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渔获物

泸州合江警方表示,该团伙犯罪嫌疑人在禁渔期非法捕捞野生水产品行为,破坏鱼类繁育,严重损害国家渔业资源,且本案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巨大、性质恶劣。

据了解,2023年以来,泸州合江公安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6件,抓获涉案人员25人,移送起诉17人,有效维护了长江流域禁捕管理秩序。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