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有两条新闻,一条很热,一条不太热。今天来说一下。
第一个是记者挨打的新闻。
14日,《经济参考报》记者王文志、程子龙在中铁七局施工现场采访时遭到殴打,除了手机被抢夺外,王文志右手受伤。现场视频显示,当记者问“我们可以走吗”,一名负责人说:“我逮到人(记者)了,我逮到现场了,我会让你走吗?”
11月12日,《经济参考报》刊发记者王文志、程子龙采写的报道《弹性垫层“一割就开”,合新铁路建设材料“以次充好”存安全隐患》,曝光合新铁路(合肥至新沂)多家施工单位为节省成本,以次充好,违规将“三元乙丙橡胶弹性垫层”偷换为不符合铁路行业标准的“再生胶仿制品”。14日,正在施工现场进一步调查的王文志、程子龙遭袭,除手机被抢夺外,王文志本人右手受伤。
11月12日,《经参》刊发了王文志、程子龙采写的报道,合肥至新沂铁路,施工单位为节省成本,以次充好,违规将“三元乙丙橡胶弹性垫层”偷换为不符合标准的“再生胶仿制品”,这些仿冒品性能远低于设计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这次采访,是进一步采访,结果发生了打记者事件。
据贵州广播电视台“百姓关注”报道,中铁七局安全隐患排查举报电话负责人于某对记者说,“可能有点小摩擦,打人的可能是下面的农民工。”
我觉得,这个于某的回应很不负责任。农民工干着最苦最累的活儿,时不时还被拖欠工资,你现在还要甩锅给他们,简直毫无人性。
记者挨打事件发生后,法治网发了一个评论,我觉得说得挺好,打记者,打的是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记者正当的采访报道,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工作需要,有助于公众及时了解事实真相,更有助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铁路运输安全,出事儿就是大事。记者替公众盯着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预警,这不是应该的吗?
说到记者在推动社会进步方面的作用,就引出了第二条新闻。
据央视新闻报道,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强制性国标,将于明年2月1日正式实施。
强制性国标规定,以后运输食用植物油,要用专用容器,而且要在显著位置标上“食用油专用”或“食品专用”字样。运输非食品的容器不应运输食用植物油。集装箱液袋为一次性使用容器,不能重复使用。
还有,运输某一品种的食用植物油后,再运输另一品种的食用植物油的。运输低等级食用植物油后,再运输同品种高等级的,要先把罐体清除干净,而且装、运、卸记录至少要保留2年,等等。
说到这里,你肯定会想到,今年7月,《新京报》发表的记者韩福涛的报道:油罐车混装食用油。
转发这条新闻时,韩福涛说:当时写稿的时候就想着这个漏洞能被尽早补上,没想到这么快,就等到圆满的句号。有没有那种感觉: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我的一个朋友说,食用油散装运输强制性国标的正式发布,要全部归功于新京报记者韩福涛的报道。你没看错,我说的是全部,因为只有韩福涛发现了两辆问题运油车,其他单位和个人都没发现,后来官方调查组也没有发现另外的问题运油车。
应该说,这几年,媒体、记者的社会声誉在下降,没事儿骂记者乱报,出事儿骂记者不报,自己遇事儿希望有记者关注。
媒体呢,正如复旦大学朱春阳教授所说:在大量的危机事件出现时,大量主流媒体沉默地撤出了舆论的主战场,主战场上无阵地,主阵地上无对手。
一些媒体,平时失声,遇事躺平,只有在出了差错,比如印刷错误、编辑错误,要拦截并立即销毁报纸时,公众才惊奇地发现,怪哉,原来这家媒体还活着?!
都说传统媒体式微、调查记者凋零,但总有真正的记者在路上,王文志、程子龙、韩福涛,等等,都是真正的记者,是用作品说话的记者,是为推进社会进步不懈努力的记者。他们的报道不是讨喜的,这个社会向善向好,是对他们最大的奖赏。
国家要想发展、社会要想进步、公众要想放心,媒体不能缺位,记者不可取代——媒体是公器,公众需要真相。
祛痘、遮斑可以使用药膏脂粉,切瘤接骨必须采取手术治疗,重大问题还需专业记者的深入调查和报道。所以,为什么要打记者呢?
作者:刘万永(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