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和媒体不是“敌人”,而是“同路人”

(图片为媒体所发燕郊爆炸后事故现场照片)

1)燕郊发生爆炸,至少造成2死26伤。但是,让这起事故成为全网热点的,却不是事故本身,而是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工作人员阻挠总台记者采访在全网引发热议。

2)类似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要做的,肯定是迅速救灾,并做好伤员救治、受灾群众安抚等善后工作。

3)但是,与此同时,当地政府还有两项重要工作要做:

——当地政府应该用专业化的方式,查清楚事故原因。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日后追责,更是为了举一反三,不要让类似的悲剧再次重演;

——当地政府应该及时跟公众通报与事故有关的情况,满足公众的知情权。通过权威、专业的信息发布,消除公众的疑虑,消灭各种谣言和不实信息滋生的土壤。

4)事故发生后,政府在做公众沟通时,媒体的作用不可或缺。媒体的报道,可以满足公众对于热点事件的信息饥渴感,媒体还可以跟当地政府相互配合,说清楚情况,消除公众的疑虑,不断压缩谣言和不实信息传播的空间。

5)在较好的情况下,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应该建立专门的沟通工作组,与媒体相互配合,在打好“救灾善后仗”的同时,打好“信息沟通仗”。正因如此,当地政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该尽量为媒体记者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并利用他们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信息发布和公众沟通。

6)但是,一段时间以来,有些地方一旦发生事故,就立即搞“信息封锁”,不仅把本地的媒体全部“管死了”,对于中央级媒体和外来媒体也通过各种手段“严防死守”。燕郊爆炸事故发生后,总台记者现场直播被打断,几名记者被推搡,就是这种“信息封锁”冲动的自然反应。

7)在事故之后,因为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跟媒体记者“干架”,酿成次生的舆论危机,这是任何一个地方在发生事故后最不想看到的事情。在这方面,燕郊给全国各地做了一个反面教材。

8)一些地方政府为什么在事故发生后热衷于搞“信息封锁”?主要是“怕”。怕什么?怕事故被媒体广泛报道后,自己丢脸,自己的领导丢脸。所以,一些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在事故发生后,不是想着怎么跟媒体相互配合,打好“信息沟通仗”,反而总是想着能不报道尽量不报道,能用文字通稿尽量不要有图片和视频。总而言之,就是想把事故发生后的影响降到最低。这种做法明显是不对的。事故出了就是出了,媒体报道事故是媒体的职业要求,也是媒体的社会义务,更是法律保障媒体应有的采访权。不能为了让一些地方领导面子好看、不丢脸,就把媒体全都“管死”了。更重要的是,媒体报道可以成为政府做好沟通的“助手”,能够与地方政府一道共同为消除公众焦虑、避免“小道消息满天飞”一起努力。

9)媒体参与事故报道,还可以避免地方政府一些人为了脱责搞暗箱操作,掩盖事故真相,甚至欺上瞒下。此外,媒体参与事故报道,在有些时候,也可以为当地政府调查真相、举一反三提供所需的关键信息。

10)在网络时代,事故发生后的公众沟通完全依赖官方的文字通稿,不符合当下的信息传播特点和规律,反而容易让各种谣言和不实信息在网上广为流传。在事故发生后,媒体和政府应该是相互合作、相互配合的关系。地方政府应该努力把媒体变成“合作伙伴”,通过媒体,让公众知道跟事故有关的最新情况,让公众了解事故的前因后果,让公众知道当地政府在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方面做了哪些事情。做好这些工作,对于消除公众的焦虑情绪,对于增进公众对当地政府的信任,是有很大的好处的。事故发生后,人为阻挠记者采访,酿成二次舆情,不仅白白浪费了当地政府和媒体通力合作的大好机会,也不符合网络时代的传播规律。燕郊的这次教训,是很明显的,也是很深刻的。

P.S. 最后,我也想说,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从概率上来说,要绝对杜绝事故的发生,可能是很难的。在事故发生后,关键是要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同时,要调查清楚事故原因,举一反三,不让悲剧重演。在追责的时候,还是要实事求是,出发点应该是是努力让我们在悲剧中所交的“学费”不白交,让事故带来的教训成为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力量。用过度追责来表明决心,或者为了平息舆情而人为加大追责力度和范围,可能并不是一个正确的方向。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