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病后夫妻感情破裂,丈夫诉请离婚被要求给付经济帮助款,法院是否会支持?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案情回顾

张先生和王女士于2006年经人介绍后相恋,双方于2006年年底登记结婚,2007年8月生育一子。婚后某日,王女士消失已久的病症复发,张先生始知自己心中完美的妻子原来是一位癫痫症患者。张先生认定王女士及其家人一开始就是在欺骗自己的真挚感情、耽误自己的美好人生,两人之间昔日的幸福荡然无存……

双方多次协议离婚未果,张先生便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张先生诉称

儿子出生后,王女士癫痫症复发,此时其才得知王女士婚前就有癫痫病。双方原本就属于闪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好,加上王女士婚前隐瞒了癫痫病,使得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破裂。2011年双方开始分居。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要求离婚。

王女士辩称

其同意离婚,但要求婚生儿子随自己共同生活,由张先生承担抚养费;另王女士表示,其结婚前并未出现癫痫症状,是和张先生结婚后生了孩子才出现症状,其不存在婚前隐瞒癫痫病的事实,考虑到自身身体状况问题,离婚时要求张先生给付经济帮助款15万元。

人民法院裁判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2018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向王女士签发《残疾人证》,该证载明王女士为多重残疾人,智力叁级,精神肆级。王女士于2024年3月经法院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指定王女士的母亲作为其监护人。

法院另查明,张先生每月收入7000元至1万元不等,王女士每月享受最低工资标准2000余元。另双方婚生儿子(17岁)向法院明确表态,其长期跟随母亲及外祖父母共同生活,若父母离婚,要求跟随母亲共同生活。

妻子婚后癫痫复发,丈夫认为欺骗感情起诉离婚,法院判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现张先生要求离婚,王女士亦表示同意离婚,应视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故法院对张先生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准许。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均要求婚生儿子随各自共同生活。考虑到孩子基本一直跟随母亲和外祖父母生活,结合孩子本人的意愿、王女士的身体健康状况及孩子生活所在地的消费水平、生活和学习的实际所需等因素,法院确认,孩子随王女士共同生活,张先生每月给付抚养费2800元为妥。

关于王女士要求张先生给付经济帮助款15万元,根据王女士享受最低工资标准的实际情况、王女士的身体实际状况等因素,可知王女士生活较为困难,再结合张先生的收入情况,法院判令张先生给付王女士经济帮助款5万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息诉服判,本案现已生效。张先生已支付王女士经济帮助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