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楼市销售收官,多个热点城市销售数据亮眼,“金十”过后再现“金十一”。北京深圳上海杭州等地11月二手房成交量均创年内新高,其中,深圳11月二手房成交量创下近46个月新高。
除了11月成交回暖外,部分热点地区12月成交出现“开门红”。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数据显示,12月1日,北京新房网签206套,网签面积16494.97平方米,其中住宅网签119套,网签面积13771.91平方米。
多地楼市成交回暖
北京市住建委披露的11月销售数据显示,11月,北京共网签新房4888套,同比上涨12%,环比上涨5%。二手房方面,11月,北京二手房网签量达18763套,创下近20个月来新高。
深圳楼市方面,据深圳中原研究中心统计,11月,深圳二手房成交量达8500套,为近46个月来最高。网签量方面,11月深圳一手住宅预售网签8076套,环比上涨94.5%,仅次于2021年1月。
上海楼市方面,安居客上海监测数据显示,11月,上海二手房(含商业)累计成交27050套,成为今年以来二手房成交量最高的月份,也是自2021年3月以来首次突破27000套大关,创下近44个月以来的最高成交量。
杭州楼市方面,据杭州贝壳研究院监测数据,11月杭州十区二手房网签10429套,相比10月(9120套)上涨14.4%,比去年11月(8801套)提升18.5%;11月网签量也是2023年3月以来的最高纪录。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数据显示,11月,广州二手住宅网签量突破1.1万套,相比10月上涨约10%,网签宗数创下自2023年4月以来的新高。
此外,广州市住建局发布的数据显示,11月,广州全市一手商品房网签面积128.1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6%,环比增长1.6%;二手商品房网签面积达140.5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6%,环比增长4.3%。
价格出现止跌
价格方面,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11月,深圳成都等地二手房价格环比止跌转涨。新房市场方面,受部分城市优质改善项目入市影响,百城新建住宅价格环比上涨。
除了11月成交回暖外,部分热点地区12月成交出现“开门红”。
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数据显示,12月1日,北京新房网签206套,网签面积16494.97平方米,其中住宅网签119套,网签面积13771.91平方米;二手房网签106套,网签面积11301.4平方米,其中住宅网签97套,网签面积11033.62平方米。12月新房成交出现“开门红”。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11月,北京新房市场热度整体不如二手房,主要原因是优质地块集中供应的时间尚未到来。整体来看,北京楼市回暖周期有望延续到2025年一季度。在此之前,北京楼市整体成交量持续在高位运行,成交价格温和上涨将是未来几个月的主要市场特点。
近期楼市新政扎堆发布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多个热点地区扎堆发布楼市新政,引发市场关注。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出台的《太原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若干措施》提出,多渠道支持住房消费多形式消化商品房库存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等6方面19条措施。其中包括,取消各项住房限制性措施,继续执行解除住房限购限售限贷限价等限制性措施的有关规定;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优化住房信贷支持政策,在太原市范围内购买首套及第二套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5%,取消新发放首套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在太原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根据太原全市公积金资金结余情况,适时扩大公积金购房提取范围至父母或子女;适当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对高层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上浮30%。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1月29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到,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调整至8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调整至110万元;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调整至90万元。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在海南省购买新建二手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湖北省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和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多子女家庭购房奖补政策的通知》提出,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并在贷款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即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二套。对家庭名下已有三套住房或在公积金系统中有过两次贷款记录的,再次购买住房时,其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通知》发布之日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的武汉市户籍家庭,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在武汉市新城区(含长江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生育三孩的武汉市户籍家庭,一次性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
《通知》发布之日后,生育二孩的武汉市户籍家庭,2026年3月31日前在武汉新城区(含长江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生育三孩的武汉市户籍家庭,2026年3月31日前在武汉新城区(含长江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次性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
非武汉市户籍家庭购房落户后,可以按上述标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