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鹿 券商中国

因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等问题,又有券商分支机构被罚。

12月2日,因下辖分支机构存在员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江苏证监局对中信证券江苏分公司出具警示函。同日,在该下辖分支机构任职的员工徐某,因未能勤勉尽责审慎履职,也被监管“点名”。

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下半年以来,因经纪业务存在违规,已有37家券商分公司或营业部被开具罚单,涉及29家券商。

两处下辖分支机构均存在违规

据江苏证监局披露的行政监管措施函,经查,中信证券江苏分公司两处下辖分支机构存在问题。其中,中信证券镇江分公司对于个别客户没有履行账户使用实名制管理职责,没有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对于员工管理不到位,未能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

此外,中信证券徐州建国西路证券营业部员工管理不到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员工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并且在知悉相关可能影响客户权益的重大事件后没有及时向江苏证监局报告。

江苏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况反映出中信证券江苏分公司合规管理不到位,决定对该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江苏证监局还对中信证券从业人员徐某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行政监管措施函提到,徐某在中信证券镇江分公司从业期间有两项违规行为:一是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对客户承诺违规事项,未能勤勉尽责审慎履职。二是在明知个别客户存在违反账户实名制要求的行为,存在相关合规风险隐患的情况下,未主动控制执业行为的合规风险,未主动及时向合规负责人报告。

多家营业部因未履行账户使用实名制管理职责被罚

上述罚单所指的证券账户实名制使用问题一向是监管关注重点之一。就在日前,中国结算向各相关证券公司下发通知,对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开展的证券投资者业务开展自查,其中就包括重点自查证券账户的实名制落实情况。有律师对记者分析称,这主要是为了排查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配资等风险,以及代客交易股票代持分仓等各类违规行为,避免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在上述通知中,中国结算要求券商自查是否建立了对非实名使用账户违法违规账户等异常账户线索的监控识别调查和上报标准流程制度。此外,在日常账户异常监控工作中,自查是否可以有效发现投资者违反账户使用实名制,出借账户或借用他人账户等情况。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今年下半年以来,因未有效履行账户使用实名制适当性管理异常交易管理等职责,吉林证监局分别在8月9月11月对三家券商营业部开具警示函,包括东海证券长春前进大街证券营业部财信证券长春东南湖大路证券营业部中国银河证券长春人民大街证券营业部。此外,长江证券长春临河街证券营业部也被指未有效履行账户使用实名制职责,在11月初被吉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下半年至少37家券商分支机构被罚

相对来说,在投资者业务管理工作方面,除了账户实名制落实外,券商经纪业务更容易因客户回访工作或管理不到位而收到罚单。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梳理,今年下半年以来,中天证券沈阳枫杨路证券营业部国盛证券苏南分公司国泰君安安庆纺织南路证券营业部华源证券大连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均因此被警示。

中信证券江苏分公司被指存在的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问题,在经纪业务罚单中也更为常见,兴业证券无锡分公司中泰证券华源证券大连分公司等券商或分支机构均因此被罚。就近期而言,如东方证券江阴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被指存在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期权,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从上述罚单来看,营业部或分公司作为管理主体,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对证券经纪人代客理财买卖股票等违规行为进行监控,一旦被查出问题,则暴露出该营业部或分公司存在合规管理不到位情况。

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显示,就经纪业务而言,今年下半年以来,至少有37家券商分公司或营业部被开具罚单,涉及29家券商,中信证券被“点名”的次数相对居前。

除前述的江苏分公司外,中信证券陕西分公司和浙江分公司也被警示过。今年9月,陕西证监局披露称,举报核查发现,2023年1月刘某在中信证券陕西分公司任客户经理期间,向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私募基金产品,违反有关规定,最终对中信证券陕西分公司和刘某出具警示函。

今年7月,浙江证监局披露,经查,中信证券浙江分公司部分员工在从业期间,存在屡次向客户提供开户知识测评或风险测评答案,提示客户提高风险承受等级的行为。最终,该分支机构被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