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14日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周清玉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承揽企业经营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离职后,利用原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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