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吾财讯 | 国家财政部海关总署及税务总局联合公布,自港澳进境年满18周岁的内地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2,000元人民币(下同)或以下予以免税放行,同时维持在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免税商品额度3,000元,合计总免税额度为15,000元。

新措施自2024年7月1日起,先行在罗湖福田深圳湾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拱北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等6个口岸实施;自2024年8月1日起,推广至全部进境口岸,横琴“一线”口岸除外。